——我州造林绿化工作纪实
记者张成芳 通讯员杨忍
今春以来,我州各级林业部门以建设美丽甘南为目标,按照“点上绿化成景、线上绿化成带、面上绿化成林”的工作思路,以项目为依托,通盘谋划、合理布局,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构建起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为我州绿色崛起再添一片绿。
今年,全州各县市共造林绿化16.83万亩,较去年增加0.51万亩;落实投资8663万元,较去年增长572万元;栽植各类苗木2900多万株。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天保工程、造林补贴等林业重点工程造林9.17万亩,乡村绿化2.6万亩,义务植树1.4万亩,水土流失生态修复2.37万亩,沙化治理0.13万亩,经济林建设0.87万亩,重点景区及绿色长廊建设0.29万亩。并争取落实省级林果基地建设投资400万元、4000亩。争取落实玛曲县黄河沿岸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项目15万亩,总投资达2000万元。
科学谋划 合理布局
州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分析区域生态状况,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将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造林补贴、沙化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尽量向符合条件的城区面山、绿色长廊、主要景区及生态脆弱区重点绿化区域安排,并以林场或村为实施单位,实行整山系、整沟系治理规模化造林,整体推进。将天保工程人工造林集中安排在了工程区立地条件差、林地裸露区域、急需修复的天然林林缘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优先安排向符合政策条件且愿意退耕的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在舟曲、迭部、卓尼、临潭等4县水土流失严重、植被大量裸露、山体滑坡地带,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林草植物治理措施。在白龙江、洮河、大夏河等区域发展核桃、花椒、苹果、啤特果等经济林;玛曲县重点开展黄河沿岸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同时,始终坚持示范引领,着力打造绿化精品单元,辐射带动乡村区域绿化发展,持续对今年300个生态文明小康村进行绿化美化,在11个新建生态文明小康村种植花椒、猕猴桃、大果樱桃等经济林果1340亩;多方筹措资金在临潭、夏河两县打造乡村绿化精品造林点858亩。
广泛动员 全民参与
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中,义务植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州县市各级绿化办统筹安排,高效运转,认真制定年度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高起点规划设计好造林绿化的标准和档次,同时发挥监管作用,加强造林绿化种苗使用和造林质量效果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在具体实施中,各县市划定造林绿化区域,机关单位主要对城区面山进行绿化,乡镇组织适龄公民开展乡村造林绿化。注重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倡导全民绿化,在全社会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各县市春季义务植树期间民众尽责率达到85%以上。
富绿结合 以绿促旅
深度融合全域旅游发展,按照“生态建设、产业转型、脱贫增收”相结合的发展思路,努力打造特色亮点,使绿化既有面子,也有里子。
去年以来,州县重点对冶力关大景区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工程,规划冶力关大景区海拔2500米以上、25度以上坡耕地区域以生态修复为主,栽植云杉等生态苗木;海拔2200米至2500米的25度以上坡耕地,条件适宜区域以发展经济林为主,主要栽植啤特果、李子、早酥梨等经济林果;宜林荒山荒地突出造景,种植山杏、云杉等混交树种;景区道路两旁及房前屋后栽植具有观赏性的大接杏、探春、山杏等树种,点缀景区。在去年冶力关景区造林绿化2.1万亩的基础上,今年又完成1万亩造林绿化,并完成补植补造4989亩。大力推进国省要道、县乡公路、乡村公路绿化,按照州委、州政府绿色长廊建设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乔灌草花结合的原则,全力打造立体复层的绿化带,新建绿色长廊49公里,建设花草景观带180亩,栽植各类苗木37.5万株。
落实措施 强化保障
围绕造林绿化重点目标任务,州林业局在作业审批、合同签订、地块落实、苗木准备、造林整地等各项前期环节提前安排落实,及时分解任务,为整个造林工作赢得了主动。
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州县政府层层签订绿化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绿化任务,做到了任务、资金、责任和管护“四落实”,实行三级清单动态管理、月调度报告、季度通报、重点工作推进时限四项抓落实工作制度,形成全州一盘棋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的新格局。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原则,严把设计关、整地关、苗木关、栽植关以及验收关“五关”,从整地、打坑、苗木、栽植、浇水、管护等方面,全方位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了春季造林绿化质量。
相关新闻
- 2017年09月01日刘启文:造林绿化领头人
- 2016年12月15日造林绿化力促甘南州环境综合整治“提档升级”
- 2016年04月15日迭部干群播绿忙
- 2016年04月12日甘南州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会议召开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